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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的風尚 |
在中國,千百年來,一直盛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辦婚姻,素不相識的新郎新娘履行著拜天地、拜高堂的儀式,卻不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麼。從這些百年前留下來的老照片中,可以看出當時許多家庭的真實面貌,一妻一妾、妻妾成群是當時的普遍現象。三從四德是婦女的清規戒律。
五四運動帶來了自由、平等觀念,女子解放也成為一種可能。1919年5月4日,一場聲勢浩大的學生運動拉開了序幕。不久,許多報刊紛紛轉載了一封特殊的來信,寫信人是一個名叫鄧春蘭青年女子,她要求入北大讀書。收信人是時任北大校長的蔡元培。蔡元培主張自主婚姻,男女平等,並在擇偶標準中規定“男方不娶妾”。“男女雙方意見不合可離婚”,這在當時可謂石破天驚。
蔡元培的擇偶標準:
1 女子須天足
2 女子須識字
3 男方不娶妾
4 男死後女可再嫁
5 男女雙方意見不合可離婚
1929年,退位皇帝溥儀的妃子文繡離家出走,並登報聲明,公開宣佈于溥儀離婚,這件離婚案在當時被稱為“妃子革命”,這個富有歷史意義的細節象徵著延續幾千年的封建婚姻制度走向歷史的終結。
二十、三十年代上海灘南京路上,出現了許多成雙成對的青年男女,這種自由戀愛的景象被一些保守的人士斥為“有傷風化”。一個封建遺老用一副對聯發泄對此的不滿:從未聞男女平權,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萬難成理。而新派人物熱情的讚頌先戀愛再結婚的風尚,幾位學生用這樣的下聯來反擊:君不見陰陽合歷,你過你的年,我過我的年,一樣是年。
五十年代,“劉巧兒的故事”廣為傳頌,成為農村普及自由戀愛的樣板。1950年,剛剛成立不久的新中國頒布了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婦女解放成為那個時代的最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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