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爽 隆濤)“我想看動畫片,可媽媽卻讓我做作業”。李杜和媽媽經常為了這類事情爭執。
而現在年輕的母親和他七歲的寶貝兒子所有的爭執都被一份“合同”嚴格制約著,在這份製作和條文都非常簡單的合同中,有著他們相互的約定,例如:什麼時候媽媽過問兒子的情況,什麼時候是兒子的自由活動空間,甚至合同規定在小李杜不偏食的前提下,吃什麼和吃多少父母不能對他做強性規定等等。
讓家庭教育以合同的形式出現,這無疑是一種新型的家庭教育理念。從傳統的教育方式:家長講孩子聽相比,這不僅充分體現了家長與孩子的平等地位,同時也使家長和孩子之間真正做到了平等交流,讓孩子成為教育中的主體,同時將家長需要達到的教育目標轉化為孩子自身的內在需要和自覺的日常行為。制定合同的目的是讓孩子從小培養自我約束意思,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更好的適應日益激烈的社會競爭,使未來的生活中不再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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