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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下的中國電信業,亟需引進“普遍服務”法則。記者日前在採訪農村電話裝機難問題時,有關專家提出了解決落後地區電信服務的根本方略。
“普遍服務”是國際電信業通行法則,即讓所有的人享受現代電信帶來的便捷。電信企業或已經享受電信服務的人,有義務為市場服務難以惠及地區的居民享受電信服務作貢獻,如替深山區、海島居民裝電話等。中國要實現現代化,必須實施電信的“普遍服務”法則。據中國科大中國社會研究課題組專家分析:全國尚有700萬未脫貧者,多分佈于中西部山區。信息,是這些人脫貧的重要依託,而這些地區政府、居民投資能力薄弱,只有通過“普遍服務”,這些人才有可能受益。
“普遍服務”首先應是對電信企業的基本要求。安徽省通信管理局局長江勇介紹,隨著改革的深入,電信企業也都按市場規律運作。國務院電信資費改革中,取消了固定電話的附加費、初裝費,農村固定電話的資費下調幅度更大,較大地減輕了用戶負擔,同時電信企業出現較大的虧損。安徽農村固定電話每戶裝機費用約2000元,而話費收入每年約200元上下。巢湖市農村電話每月每機實際收入話費約20元。但我國的電信企業畢竟是國有壟斷企業,其市場受到保護,電信運營執照無償獲得,企業運行資本絕大部分是政府提供或政府保護下的壟斷權益所帶來的。在高利潤市場無償獲取之後,有義務對農村、海島等居民實施“普遍服務”。
有關專家建議,政府應明確建立“普遍服務”法則。中國科大商學院青年專家周榮庭提出:國家在確定資費時,應分解出企業成本部分、企業利潤和普遍服務基金等。這樣,對電信企業考核更為科學,而對老百姓關於電信資費的質疑,也就有了更好的解釋。
在電信企業採訪,更多的專家提出“普遍服務”加上高科技手段,農村和偏遠地區的電信服務應該可以解決。如在較為分散的農村,採用移動通信、衛星通信,降低一次性投資和運行維護費用。而使用價格上由“普遍服務”基金反補電信運營商。對使用頻率較低的用戶,可免收月租費,以刺激使用。
據了解,在國外,“普遍服務”法則實施相當普遍。我國通信領域逐步進入高位、穩定運營期,引進“普遍服務”法則正當其時。(偶正濤)(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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