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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發出《關於切實組織好扶貧濟困送溫暖募捐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3月份組織開展大規模的社會捐助活動,動員全社會各個方面捐款捐物。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認識開展募捐活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迅速在全國掀起一場聲勢浩大的扶貧濟困活動。要廣泛動員黨政軍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廣大城市居民捐款捐物,幫助農村災區、貧困地區群眾和城市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困難企業職工、城市低保對象等城市困難群眾解決生活困難。各級民政部門要與教育、衛生、科技等有關部門密切配合,緊密依靠工、青、婦等群眾團體,充分發揮各類“志願者隊伍”的作用,組織開展科技扶貧、教育扶貧、醫療扶貧、便民利民以及各種形式的幫扶活動,認真做好跨省對口支援。
《通知》要求各地抓緊建立健全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接收服務網絡。在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小城市建立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在社區居委會建立社會捐助接收工作點,解決所需人員、經費和倉儲設施問題。進一步完善經常性社會捐助工作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充分發揮經常性社會捐助網絡的作用,保證扶貧濟困活動的順利進行。
《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捐助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各社會捐助接收站點接收捐助款物後,要向捐助者開具收據,登記造冊、專賬管理。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快捐助工作節奏,減少中間環節,將捐助款物及時發放到城鄉困難群眾手中,嚴禁截留、挪用。基層發放要嚴格遵循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程序,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於社會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發放工作進行跟蹤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嚴肅處理。
《通知》要求各地認真做好捐助款物管理使用的公示工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散發宣傳品以及在主要公共場所張貼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佈捐助款物接收、管理和使用情況,讓捐贈者和社會各界了解捐助款物的去向和使用效果。基層發放情況應在政務公開欄、村務公開欄公佈,接受群眾監督。(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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