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建設部等五部委日前發出通知,將對我國城市出租車行業實行總量調控,嚴格規範城市出租車行業經營權有償出讓和轉讓的行為。
據了解,目前,我國一些城市出租汽車總量供大於求,《通知》要求,今後,出租車有效里程利用率低於70%的城市和地區在原則上不應該再以審批、拍賣等形式向市場投放或變相投放新的運力。出租車經營權的轉讓要在政府主管部門的監管之下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下轉讓和倒買倒賣,對違反規定擅自出讓出租車經營權的城市,省級人民政府要依法追究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於私下轉讓和倒買倒賣經營權的單位和個人,市級政府要依法予以嚴肅查處,直至取消其經營資質。
同時,為遏制亂收費現象,《通知》要求,凡未公佈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將一律不得收取,凡執行的收費標準與公佈的收費標準不一致的要堅決糾正;今後,凡由企業代徵代繳的收費,應向駕駛員出示原始憑證和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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