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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2001年第4季度對蜜餞産品進行了産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蜜餞産品有近一半不合格。
此次抽查共涉及北京、上海、福建、廣東等4省、直轄市,抽樣合格率為52.8%。
抽查發現,一些産品過量使用糖精鈉。糖精鈉是一種無營養型甜味劑,甜度是蔗糖的500倍,在食品中用來增加産品的甜度,有的企業手工操作,生産條件控制不嚴,計量不夠準確,造成糖精鈉超標。
抽查還發現,有些産品著色劑使用量超標。著色劑是一類人工合成色素,主要用來增加産品的色彩,有一定的毒性。個別企業只看重産品的外觀色澤而不控制使用量,造成著色劑超標。上海市第二食品商店有限責任公司經銷的上海維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維豪”牌76克瓶裝芒果條中檸檬黃含量高達每公斤1.58克,是國家標準規定最大允許使用量的15.8倍。
此外,這次抽查中還發現個別産品菌落總數超標。個別企業生産條件簡陋,産品晾曬場地環境條件差,造成菌落總數超標。由北京華興西客隆超市總店經銷的北京遠洋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遠洋”牌400克袋裝鐵山楂中菌落總數高達每克1.5萬個,是國家標準規定限量的15倍。
此次抽查發現的質量較差的産品包括:上海維豪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維豪”牌76克瓶裝芒果條、廣州市雅士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産的“金巢”牌100克袋裝九制姜、北京遠洋商貿有限公司生産的“遠洋”牌150克袋裝楊桃乾等。(記者齊中熙)(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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