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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消息:衛生部今天公佈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這個辦法將從5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今後,醫療美容服務將納入規範化管理。
美容服務分生活美容服務和醫療美容服務兩種。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和再塑。隆乳術、重瞼術、隆鼻術、面部除皺術、吸脂術、牙齒漂白術、瓷貼面技術、皮膚磨削術、藥物加壓治療、針灸美容等都包括在內。
目前,由於管理上的混亂,生活美容機構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服務的現象十分普遍。《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中明確規定,美容醫療機構是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開展醫療美容項目,應當由登記機關指定的專業學會核準,並向登記機關備案。
醫療美容服務包括的內容美容外科:隆乳術、重瞼術、隆鼻術、面部除皺術、吸脂術美容牙科:牙齒漂白術、瓷貼面技術皮膚美容:皮膚磨削術、藥物加壓治療中醫美容:針灸美容。
醫療美容將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
我國對美容醫療機構的執業人員資格也作出了明確規定:負責實施醫療美容項目的主診醫師必須具有執業醫師資格,經執業醫師註冊機關註冊,並具有從事相關臨床學科的工作經歷。
我國要求醫療美容服務實行主診醫師負責制,醫療美容項目必須由主診醫師負責或在其指導下實施。主診醫師中,負責實施美容外科項目的應具有6年以上從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關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牙科項目的應具有5年以上從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專業臨床工作經歷;負責實施美容中醫科和美容皮膚科項目的應分別具有3年以上從事中醫專業和皮膚病專業臨床工作經歷。
符合條件的醫師還要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美容專業培訓機構培訓6個月以上並取得合格證書,或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美容機構進修一年以上。未取得主診醫師資格的執業醫師,可在主診醫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美容臨床技術服務工作。從事醫療美容護理工作的人員要具有護士資格,並經護士註冊機關註冊,具有兩年以上護理工作經歷。
美容醫療機構必須保護就醫者的權益
今天公佈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明確指出,美容醫療機構必須保護就醫者的權益,並提出了具體要求。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的醫療美容服務糾紛頻頻發生,造成這一情況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就醫者的知情權、隱私權受到侵犯。
在剛剛頒布的《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中規定,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應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在衛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範圍內開展醫療服務,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擴大診療範圍。美容醫療機構執業人員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醫療美容技術操作規程。執業醫師對就醫者實施治療前,必須向就醫者本人或親屬書面告知治療的適應症、禁忌症、醫療保險和注意事項等,並取得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的簽字同意。美容醫療機構和醫療美容科室的從業人員要尊重就醫者的隱私權,未經就醫者本人或監護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醫者病情及病歷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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