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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名稱、服務內容不統一,計費方式不合理,收費標準偏高,收費行為不規範,住房交易過程中的此類問題讓消費者叫苦不迭。日前,國家計委、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規範住房交易手續費的通知》,統一規範了住房交易手續費名稱、服務內容及計費方式,並制定了最高收費標準,平均降幅約60%。
《通知》規定,住房交易手續費屬經營服務性收費,應堅持公開、公平、質價相符的原則,房地産交易中心應當提供交易場所、市場信息、核實産權、代辦産權過戶、租賃合同備案以及其他與住房交易有關的服務。《通知》規定,住房交易手續費包括住房轉讓手續費和住房租賃手續費兩項。住房轉讓手續費按住房建築面積收取,最高收費標準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其中經濟適用房減半計收;住房租賃手續費按套收取,最高收費標準為每套100元。具體收費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價格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住房交易量及經濟發展狀況確定。
據測算,與各地現行的住房交易手續費收費標準相比,新標準平均降幅約60%,部分城市降幅達80%以上。(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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