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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部長多吉才讓強調,要落實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城市的貧困群眾送去黨和政府的溫暖。談到目前一些地方存在貫徹制度的不規範現象,他不禁拍案而起:“弱勢群體最需要的是政府辦‘實事’,任何理由、任何藉口都是説不過去的。”
弱勢群體最需要政府辦“實事”,應成為各地落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折不扣的原則。
城市最生活保障制度的實行已使1235萬城市居民有了最低生活保障,但我們應看到,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實這一制度時搞形式主義,不能做到“應保盡保”:一是人為限制保障面,一些地方未將符合條件的居民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有的地方根據本地財政列支的保障資金數確定保障人數,縮小上報數字。二是對這一制度重要性認識不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不力,搞“象徵工程”。三是一些地方工作機構不健全,人員配備不力,有名無實。
各地黨委政府認真做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就要認真貫徹近日召開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的精神。能不能不走形式,多辦實事,更是對我們是否真正做到“三個代表”的一個考驗。
當前,一些城鎮下崗職工迫切需要得到來自社會各界的關心。各地領導幹部心中要裝著貧困群眾,多想些群眾的冷暖,少想些個人的“政績”;多搞些雪中送炭,少搞點“錦上添花”;多辦些具體必要的事,少講點空話、廢話,把黨和政府的溫暖真正送到貧困群眾的心中。(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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