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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將至,各大商場又颳起了新一輪打折風。在這些五花八門的打折促銷背後,一隻無形的“黑手”正悄悄伸向您的腰包。
“黑手之一”:假打折。一般來説,打折銷售是在商品換季時使用的促銷方式。商家通過向消費者實行一定程度的價格減讓來清理庫存、回籠資金。而現在一些商家卻以打折作幌子,用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力,挑逗人們的購買慾望。這樣的打折無非兩種形式:一是原價100元,標價200元,打五折後仍賣100元;二是原價100元,標價500元,打五折後賣250元。商家無論採用哪種形式,對於無辜的消費者而言,都是一種赤裸裸的欺詐,違背了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最基本的誠實信用原則。
“黑手之二”:假贈送。前些日子某地新開業一家商場,聲稱購物滿多少元就贈送精美禮品。當人們擠破腦袋去購物付款後,得到的卻只是“包裝精美”的十幾顆瓜子。消費者就這樣又被活生生的愚弄了一回。有關人士指出,目前商家“買一送X”的促銷行為往往都是美麗的謊言,實為搭售,有的還存在著嚴重的欺詐行為。有的商場實行“購物返券”活動,但當你興衝衝拿著贈券去購物時,卻被告知“此商品不參加購物返券活動”或“此券只限于購買某商品”。而當所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時,商家又稱“促銷期內商品概不退換”,或要求消費者一併退還贈品或返券。
“黑手之三”:假有獎銷售。有獎銷售迎合了一部分人的博彩心理,對有些消費者來講也頗具“殺傷力”。一些商家規定,購物滿多少元就可參加抽獎,但抽獎活動的背後卻黑幕重重。有的在售獎券時,如果所剩不多,而大獎尚未出來,就停止銷售;有的在獎券上做暗記,出售時暗示親朋好友將大獎買走;有的一開始就耍花招,製作獎券時根本就沒設什麼大獎。即使有的消費者“幸運”的中了獎,得到的獎品往往還是質次甚至是“三無”産品,有的獎品消費者要領走還必須購買其他商品。記者前些天在北京某商場購物中了一顆“珍珠”,可售貨小姐講珍珠要鑲嵌在戒指上,非讓記者掏一兩百元買一枚戒指,否則就不能領獎。
有關人士指出,價格欺詐行為不利於促進市場競爭和形成有效率的市場經濟秩序,對社會經濟生活秩序的正常運行具有較大的危害性。一是損害了消費者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二是破壞了正常的市場秩序;三是扭曲了價格信號,影響價格機製作用的發揮。以“打折”之名,行“欺詐”之實,對消費者來講更具有迷惑性。商家這種行為,不僅是對消費者權利的公然漠視,最終也將砸了自己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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