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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廣州市教育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廣州市中小學招生方案》正式出臺,今年的原則是進一步規範廣州市中小學招生管理工作,深化初中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兩試分離”的改革,建立科學、合理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運行機制。
小學生就近入學
新出臺的方案規定,小學的學位分配以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申請入學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屬小學提出申請,並提交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産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為本人惟一居住地)申請入學。
初中一般不招特長生
新方案中明確指出,具有廣州市常住戶籍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含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縣級市範圍內升學。
申請回居住地升學者,由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居住地所在區、縣級市招生辦提出申請,並提交與其子女(被監護人)同一戶籍的本市常住居民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産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的,憑市房管局認可的或符合有關規定的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應為本人惟一居住地)提出申請。經審核,對符合條件者可按該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升學辦法安排升學。
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可招體育特長生,藝術傳統項目學校可招管樂、民樂類特長生,市109中可招各類藝術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再招收特長生。
公辦學校不收擇校生
對於群眾反映較大的“擇校生”問題,方案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要堅持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嚴禁把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挂鉤。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當地的生源情況和教育資源狀況合理劃定和調整各小學的招生地段,並從地域上對相對集中的中小學進行合理分組,嚴格控制班額,不得人為加大校際間在生源上的差距。
深化“兩考分離”改革
初中畢業考試由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並報市教育局備案;升學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組織考試、評卷和公佈成績。
升學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各科單獨設卷。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原始分各為150分;物理、化學、政治三科原始分各為100分。
加大對考試內容和形式的改革力度。升學考試中,在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同時,語文著重考查閱讀能力和表達能力;數學著重考查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英語著重考查理解、運用語言的能力,並重視對聽力的考查;物理、化學、政治著重考查結合具體問題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運用這些概念和原理認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問題的能力。各科考試都設計部分開放性試題,鼓勵學生表達個人的見解。
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由市統一內容和要求,由學校自行組織實施。總評成績由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和體育合格標準成績合併計算,其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佔30%,體育合格標準成績佔70%。總評成績不及格者不能升入重點學校。
六類考生可以“降分錄取”
根據省、市政府和原省招生辦有關文件的規定,下列各類考生可給予降分錄取:
1.在初中階段獲“市三好學生”、“市優秀學生幹部”、“市優秀共青團員”稱號的考生降低10分投檔錄取。
2.革命烈士子女降低20分投檔錄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現役軍人子女降低10分投檔錄取。
3.少數民族學生和歸國創業留學人員子女降低10分投檔錄取。
4.戶籍在本市的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報考華僑中學,若分數在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之上可投檔錄取。
5.戶籍在本市的台灣省籍同胞子女報考各類學校降低10分投檔錄取。
6.沒有本市戶籍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可與本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享有同等報考資格。經市招生辦審批的普通借讀生,只允許報考社會力量辦學校以及各類職業類學校。具體辦法按有關文件執行。 (記者歐旭江、梅志清,通訊員王依紅)(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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