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鎮企業離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度上調,上調幅度從124元到400元。
據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1年9月30日前,經批准辦理離休手續的企業離休人員,自2001年10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為:離休人員離休前享受正部級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400元;享受正局級待遇的增加330元;享受副局級待遇的增加270元;享受正處級待遇的增加216元;享受副處級待遇的增加167元;享受科級及以下待遇的增加124元。
同時,再根據北京市人事局2001年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增加補貼的通知,自2001年1月1日起增加上述離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具體標準為:享受正部級待遇的,每人每月增加125元;享受副部級待遇的增加105元;享受正局級待遇的增加90元;享受副局級待遇的增加75元;享受正處級待遇的增加60元;享受副處級待遇的增加50元;享受科級及其以下待遇的增加40元。(記者劉揚)(北京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