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京郊各區縣將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那些生活貧困的農民,將從政府部門獲得穩定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目前,北京市政府已將此項工作列入今年為市民辦的60件實事計劃之中。即將建立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將堅持廣泛覆蓋、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則,同時與扶持生産、社會互助等救助措施相結合,逐步將農村困難群體納入保障範圍,使農村貧困人口的生活水平達到本地區基本生活保障標準,並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逐步得到提高。
據北京市民政局救災救濟處負責人介紹,建立、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由臨時性社會救濟制度向制度化社會保障轉型的重要步驟,是從制度上保障農村貧困人口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徑。保障金來源將以財政支出為主,保障標準由區縣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確定。
京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在全國首開先河,標誌著北京市城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北京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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