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節後外省籍民工盲目流入廣東,昨天上午,廣東省勞動社會保障廳負責人重申了節後一個月不準招收外省新民工的“六不準”。
所謂“六不準”,即在春節後一個月內,省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企業、事業單位、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體工商戶)一律不準招收外省民工;回鄉過節的民工返回工作崗位時,一律不準帶新民工入粵就業;職業介紹和人才交流機構一律不準開展介紹外省民工仲介活動,不準舉辦勞務和人才交流集市;外省駐粵勞務辦事機構一律不準向廣東組織勞務輸出;任何組織和個人,特別是新聞單位一律不準張貼、刊登和發佈招(聘)用外省勞動力的廣告或信息。(陳戈、張祥)(南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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