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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肅堅決停辦“院中院” 患者可選擇醫生、護士和醫院
| 患者可以選擇醫生、護士和醫院,堅決停辦“院中院”。這是近年來甘肅省醫療衛生體制等“三項改革”的成果之一。
隨著全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醫藥衛生體制等“三項改革”的逐步深入,甘肅省衛生廳會同有關部門出臺了《城鎮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實施辦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原則》等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他們對全省9060所醫療機構按非營利性和營利性兩類分別登記;充分利用現有衛生資源,統籌規劃,設立了一批集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康復、計劃生育指導六種功能于一體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努力做到“小病在社區,大病進醫院”;藥品集中招標採購工作也全面鋪開,虛高的藥品價格平均降幅為30%左右,每年可讓患者節省藥費9000多萬元;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境內外社會組織或個人合作、合資,設立的非獨立法人性質的營利性“科室”、“病區”、“項目”和“分院”等一律要求停辦,堅決剝離。
2001年省衛生廳又在省、地、縣,進行了醫療機構內部改革,患者可以選擇醫生、護士、醫院,推行住院病人“一日清單制”,制止亂收費,優勝劣汰、優勞優酬,充分調動了廣大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同時他們還加大了醫療市場整頓力度,規範醫療、醫德行為。“三項改革”給患者帶來了實惠,受到人民群眾的歡迎。(記者 陳宗立)(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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