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為確保春運的安全暢通,廣東省公安廳近日對參加春運車輛的安全性能,作出了明確規定。
規定要求,凡參加今年春運的廣東省9座以上公路客運車輛的車主、包括駕駛員,必須按照公安交警部門的要求,在2002年1月28號前完成車輛臨時檢驗。經檢驗合格後,發給由公安部統一制定的《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未經檢驗合格的車輛一律禁止參加春運。從2002年1月1號起,未採取整改措施的雙人連鋪的臥鋪客車不允許營運。
此外,有關部門還在長途車經過的韶關、梅州、湛江、肇慶、潮州設立了6個休息點,強制超時駕駛的司機休息30分鐘。 (吳偉光 黃偉浩 陳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