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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廣東省人民政府批准,廣東省物價局今天向社會公佈了2002年春運公路水路票價浮動方案。
據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馬壯昌介紹,2002年廣東省春運公路票價最高浮動幅度為65%,與去年相比最高浮動幅度下降了35個百分點。
具體方案是:春運開始後的第一個7天和春運後的第一個3天全省公路客運票價在現行基價的基礎上按平時允許的上浮幅度上浮,即最高可按現行基價上浮30%;春節前其餘8天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順德7市市區,發往各地的公路客運票價可按現行基價上浮不得超過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5%;春節後其餘22天廣州市區發往各地的公路客運票價可按現行基價上浮不得超過65%,其他各地上浮幅度不得超過45%;整個春運期間,起點在縣(縣級市、區)行政區內鎮與鎮之間的短途客運線路票價,只能在現行基價上最高上浮30%;城市有線路編號的公共汽車、中巴以及出租車、過江輪渡等公共交通票價一律不得上浮。
據介紹,與2001年廣東春運公路水路票價浮動方案相比,2002年的方案上浮時段安排更為合理,票價上浮的幅度與往年有時顯降低,減輕了消費者的壓力。此外,本方案還縮小了重點疏運地區範圍,由原來的“八市一港”縮小到“七市”,確保了珠三角等重點地區的春運疏導工作。(徐清揚、莊振錫)(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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