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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律師服務收費將再也不會“野豁豁”,今天,《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市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暫定)》將正式公佈,12月1日起將實施。
●不涉及財産關係:最高不超過5000元/件。
●涉及財産關係,按訴訟標的比例計費:
100000元以下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2%,收費不足1000元的,可以按最高不超過1000元/件收取;100001至1000000元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1.5%;1000001至5000000元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1%;5000001至10000000元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0.75%;10000001至50000000元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0.5%;50000001以上部分收費比例不高於0.25%。
●案件同時涉及財産和非財産關係的,按照較高者計算。
●反訴案件,按本訴和反訴訴訟標的較高者計算。
代理民事(經濟)訴訟和仲裁案件辦理刑事案件
●在偵查階段提供法律諮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最高不超過2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最高不超過4000元/件;
●一審階段:最高不超過8000元/件。
代理行政訴訟或勞動仲裁、訴訟案件計時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
計時收費最高不得超過3000元/小時。(記者諸達鶴 實習生倪傑)(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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