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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投訴最多的房屋仲介中的看房費、佣金以及仲介資質等問題都將根據正規的合同文本來嚴格執行。
據了解,新的《房屋租賃居間合同》示範文本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由出租人和房地産經紀機構簽訂的《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間合同》,第二種則是由承租人和房地産經紀機構簽訂的《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對於是否交看房費,合同示範文本規定由委託人和經紀人雙方協商決定,不再是以往仲介一家説了算。收費的時間也由看房前改到了看房後,收取的不再是押金,而是成本費,即為看房發生的實際費用。同時,為避免不法仲介故意介紹不合格的房源,合同還規定,如房源不符合委託人提出的條件,委託人有權拒付成本費。
合同示範文本規定把實際月租金作為佣金收取的標準,具體百分比雙方自行約定,但不能超過100%,且佣金只能在成交後收取。
日前,北京市16家仲介公司公開向百姓承諾:如果租房人發現房産仲介有多收費、不規範行為,可以從該公司繳納的5萬元保證金中先行得到賠償。
此次向全市房地産仲介企業發出的“放心仲介”的倡議,除了建立信譽保證金制度以外,還承諾按政府規定及合同約定收取仲介服務費,不成交不收仲介服務費。違反政府規定或合同約定多收費的,雙倍退賠多收費用;因未在約定的時限內完成仲介服務的,每逾期一日退還2%的仲介服務費。放心仲介活動組委會向社會公佈了投訴電話:010-84034135。目前,放心仲介活動負責受理消費者投訴、調查核實和作出理賠決定的單位是市仲介事務所。一般性投訴將在15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據該所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目前正在與市消協接洽投訴受理和資金管理的轉移工作。(郭彧)(莫春)(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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