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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武漢市職工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啟動,針對特困群眾就醫的《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醫療救助(暫行)辦法》也即將出臺,有關部門昨日已經會簽完畢。
據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透露,醫療救助的對像是享受低保待遇且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對象及民政部門管理的“三無”人員(即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城市居民)。
《辦法》規定,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低保對象實行“三減一免”:即憑《武漢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享受大型設備單項檢查費用在100元以上的檢查項目減免20%檢查費,手術費減免20%,普通住院床位費減免50%,免收普通門診掛號費等醫療優惠政策。
基本醫療救助中的“三無”人員,可憑所在街道民政部門的證明或持民政部門頒發的《社會救濟證》到衛生部門指定的定點醫院就診,也實行上述“三減一免”。同時,還可享受每人每月30元的基本醫療補助金,由市財政列入本年度優撫和社會福利救濟費預算,由民政部門直接核定發放。
“三無”人員患重症疾病,全年個人負擔醫療費用超過585元(一季度基本生活費)的,可向各區民政部門申請享受臨時醫療救助,民政部門酌情給予補助。
《辦法》規定,基本醫療救助的用藥、診療及服務範圍,依據武漢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基本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院就醫,超出範圍的項目不享受醫療救助。(記者 章丹英、通訊員 張艷)(長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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