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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北京市採取了國有企業實行貨幣分房方案等一系列措施,用於解決中、低收入無房市民的住房問題,越來越多的人將眼光盯準了經濟適用房。那麼,經濟適用房的入住情況如何呢?近日,記者就此問題進行了回訪調查,發現了許多怪現象。
開著“別克”來看房
11月1日,星期四下午15時許,記者來到了位於北京城北最大的經濟適用房開發區之一的天通苑,還未走到售樓中心就看到一輛輛汽車從大門口進進出出的,好不熱鬧,而且售樓中心前的停車場已沒有車位,保安也在積極地指揮著各種車輛向後面遠一點的地方停車。當記者走到售樓中心門前時,見一位身穿黑色高檔呢子大衣的中年男人對一位穿著入時的小姐講:走,我們去看看樣房,好像是四區38號。説著走到一輛“別克”面前打開車門坐了進去,車很快就開走了。這時記者才注意到,來這裡看房的車幾乎都是小轎車,而且高檔車像“別克”、“帕薩特”、“本田雅格”、“豐田”等還比較多。
120平方米算小戶
在擠滿了人的售樓中心大廳裏,記者好不容易才等到一位售樓小姐忙完,想詢問一下關於售房方面的事兒,可還沒開口,就聽見小姐講:房子的資料都在這兒,您先看一下,然後交1萬元錢,等著排五區的號吧。
“不排號,要現房行麼?”記者問。
“當然可以,不過現房已沒多少了,而且有些朝向不好。你大概想要什麼樣的?”
“不要太大的,小戶型。”
“現在小戶型都沒多少了,只有幾套120多平方米的了。”
“120平還算小啊?!”這讓一直以為七八十平方米算是小戶型的記者很驚奇。
的確,從貼了3個墻面的選號表上看來,七八十平方米的房子少之又少,只有數得過來的兩三幢房子中有,而且總共8個單元樓中只有1個單元是77.7平方米,150至160平方米的戶型是最為常見的,大戶型則達到了200余平方米,所以講120平方米可算是小戶型了呢。
據售樓小姐講,140—160平方米的房售得最好,就從她手中售出的房而言,有70%-80%是140—160平方米的戶型。
有車人週末住
據了解,該小區一、二、三區的房從1999年一開盤就已經售完,1999年底就可以入住了。而記者看到的卻是:夜幕早已降臨,而有近一半的人家燈還未開。
難道還有人買了房子不住的?記者很奇怪。“不是不住,而是週末才來住。這裡有好多人都這樣,他們都在別處還有房,這地方是用來過週末的。”2000年年底搬進該小區二區住的柳大媽對記者講,“不信,你週末來看看,下面的停車場一準都停滿了。”的確,當記者週六再次來到該小區時,看到的是:有許多的樓下停車位都被佔滿了。
停車場似名車展
不僅如此,記者注意到,在該小區中所停的車,其中小轎車特多,而且名牌小轎車多。像在三區12號與13號樓之間的停車場之間總共停了21輛小轎車,有3輛“帕薩特”,一輛白色、兩輛黑色;3輛“本田雅格”;還有1輛“豐田”。在三區,記者還看到了“淩志”、“別克”、“奔馳”等名車。
有豪華裝修又不住人
小區主幹道的兩側有20來家商戶,其中3、4家是家裝公司。據其中一家的設計師馮先生講,“我們現在主要承接的是小區內的裝修工程,一般以120平方米的居多,總價一般都在幾萬元的中高檔裝修。而且有些人在這一買就是二三套房子,一起裝修,這樣可以優惠。”
“是麼,可以買二套房,怎麼會呢,能批麼?”
“只要你認識賣房的人,打個招呼就行,拿單位蓋個章還不好湊活,又沒人核實。我們還認識那些人呢。”
“那他們買那麼多套房住得過來麼?”
“住不過來就租出去,或者留著保值,買幾套房的都是有錢的主兒!”他回答得倒是乾脆利落。
“富人”猛搭“窮人車”
據稱,京城中低收入家庭佔全市家庭的70%至80%,這些人基本上都是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對象。而自1998年推出經濟適用房以來,購房者中有84%屬於中低收入家庭,另外16%則屬於高收入家庭。
經濟適用房在樓市上火氣十足,甚至一度出現“爆棚”現象。有人説:經濟適用房住進了大款,就像羊群裏進了駱駝。由於這些駱駝的加入,使一些經濟適用房越蓋面積越大,越蓋越豪華,甚至出現了豪華複式戶型,100平方米以上的戶型成為主要戶型,這與普通百姓的購買力相去甚遠。
記者的一位朋友,也在城北買了一套經濟適用房,可按他的收入應該劃歸高薪階層,但他分析:經濟適用房的價格一般都低於3500元/平方米,像我這一套170余平方米的四室兩廳兩衛的房的價格最高不過是50萬,各方麵條件和商品房差不多,價格卻比相應位置的商品房便宜一半多,無論是居住還是用做投資,都毫不遜色。像這種看法在高收入者之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所以對於開著“別克”、“奔馳”來看房的人多,經濟適用房住進了大款的現象,也就見怪不怪了。
6萬元門檻擋得住“富人”腳嗎?
今年2月,建設部終於就經濟適用房購買資格推出了相關管理辦法,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才具備購買經濟適用房資格。買經濟適用房的人,首先都要填寫一張家庭住房和收入情況表,這張表經過北京市有關部門審核、蓋章同意以後,才可以買到經濟適用房。
不少購房者認為,所謂夠不夠購買經濟適用房的資格,關鍵還在於購房者及其配偶所在單位的證明公章。這中間其實還是存在一些漏洞,反正只蓋一個章,是很容易的事情。要讓建設部或建委等部門,去調查清楚他的家庭收入去年到底是多少也是很難的事。由於目前個人資金管理、信用管理等宏觀條件還不完備,即使他出具了一張年收入6萬元的證明,要判斷起來也是非常困難的。
據某經濟適用房小區的售樓人員講,有一位開著“淩志”轎車的私有企業主前來購買經濟適用房,當工作人員請他在家庭年收入6萬元以下一欄填寫蓋章時,這位私有企業主隨即從口袋裏掏出公章蓋上。因為他手續齊全,工作人員只好賣給他房子。
看來,要堵住經濟適用房的漏洞,相關政策還需進一步細化。這對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而言,似乎又是一道頗為緊迫的問題。否則,經濟適用房6萬元的門檻仍然擋不住高收入者的腳,一些理應買適用房的人仍然只有靠邊站。(生活時報/沈曉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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