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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出臺了促進哈爾濱市經濟發展、吸引人才和來哈投資的31項新政策。新政策涉及戶政、出入境、汽車牌照、外國人租賃房屋地點的選擇等10個方面。
一是存3000美元,護照5年有效。“凡個人名下存有3000美元或等值國際流通貨幣存款的公民,本人提供銀行存款存摺,經申請可給予辦理五年有效的因私出國旅行護照。”哈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給出入境人員大開方便之門。
凡在哈市學習、工作、投資的外籍人員及配偶、子女,需要在哈長期居住的,根據需要給予辦理長期居留證及多次出入境簽證,來去自由;在哈投資金額60萬美金以上或者投資超過三年或者上年度納稅額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港、澳、臺商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及隨行的配偶、子女,可給予簽發三年的暫住手續和多次有效簽證。對情況特殊的外國人辦理的簽證證件,做到隨來隨辦,立等可取。同時,放開外國留學生一律在就讀學校校內居住的限制,經本人申請,學校及居住地派出所同意,備有雙方簽字的租房協議和派出所開具的租賃房屋治安許可證,留學生可以選擇自己方便的居住地點居住。
二是花15萬買房,可辦落戶手續。“凡在哈市購買價值人民幣15萬元以上的商品房的外地人員,公安部門可給購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一名18周歲以上子女)辦理落戶手續。”哈市戶政部門為來哈的技術人才和投資者制定了一系列寬鬆政策。
國家統招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不論原籍何處,願來哈工作者,可“先落戶、後擇業”。具有學士學位者,願來哈居住、工作的,本人及配偶、子女可落哈市常住戶口。具有碩士學位者(含雙學士)或中級專業技術職稱者,其配偶和子女及一方父母可隨遷落戶。具有博士(含雙碩士)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者,其配偶、子女及雙方父母可隨遷落戶。
對於外來投資者的戶籍問題還有以下相關規定:被國家授予發明專利,被哈市企業引進開發生産,年産值在5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創利稅達到20萬元以上,可給擁有專利權本人、配偶、子女落哈市常住戶口。外商和港、澳、臺人員來哈投資8萬美元以上,按規定正常繳納稅款2年以上的,可給予投資人親屬6個人以下落哈市常住戶口(含6人)。
同時,獲“哈爾濱市勇敢市民”和外來務工者獲“十佳青年”等市級以上先進(榮譽)稱號的外來務工者,如本人申請,可落哈市常住戶口。
三是憑身份證,一週拿到駕照。“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報考駕駛證人員,可隨報隨考,經考驗合格後一週內發給駕駛證。”哈市交警部門的這一新規,讓許多“準司機”們雀躍。
如今不但能快速拿到駕照,而且對一些外地車輛交通違章處理也“大開綠燈”。外地車輛在哈市發生交通事故的,實行優先快速處理。對造成財産損失的,在15日內結案,造成傷人的,自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5日內結案,致人死亡的,自屍體火化之日起7日內結案;外地車輛輕微違章的,一律不滯留車輛。在市區零公里以內,外地車輛駕駛員違章(不含哈市駕駛員駕駛外地車輛),應處以50元(含50元)以下罰款的,不予處罰。
同時,交警部門還規定國産機動車輛(不含摩托車)辦理新車註冊登記,車輛免予上線檢測;對持有市政府有關部門有效證明的外來投資者的車輛註冊登記,車輛手續完備的,由過去自辦手續改為由市公安局車管所負責代辦手續,並送到用戶手中,且註冊車輛牌照設立專門號段。(莫平 徐進)(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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