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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資368元,購買一分海恩特公司的碼單,得一份公司的産品,滿一個月後返還本金50元,兩個月後返還330元,到第三個月,再次返還330元.....”真是天上掉下餡餅了,沈家石不僅套牢了自己,也讓400多人血本無歸,直到事發那一刻,他才恍然醒悟。事情的原由還得追溯到兩年前。
同學相聚,天上掉餡餅
家住海寧長安鎮的沈家石是一名退休教師,雖己過了花甲之年,但心中仍充滿着對富裕生活的渴望。那還是1999年的5月,家住余杭的老同學何音過60大壽,特邀老同學前往相聚。話題漸漸扯到一家傳銷公司上來,“我從來沒見過象廣東海恩特這樣大氣的公司,他們的營銷模式令人耳目一新。出資368元,購買1份他們的碼單,得一份公司的産品不説,滿一個月後返還本金50元,兩個月返還330元,到第三個月再次返還330元。一次購買30份,可申請成為該公司的代理商,還可以在自己發展的客戶的買單款中提取代理費,每份25元。”説着,何音讓家人拿來一疊宣傳資料,其中有兩張還是國內有相當權威的報紙,都是用大半個版的篇幅宣傳海恩特經營理念的超前。“剛開始我也不信,買了8份試試,沒想到他們不但按時兌現,還發展我做了他們的代理商。”
“天上不會掉餡餅吧!”沈家石起先也確實是將信將疑,十分猶豫,沒有馬上答應買碼單。
一晃兩個多月過去了。就在這年7月的一天,為了拓展海寧的市場,何音來到長安鎮,再次游説沈家石加盟。經不住高額回報的引誘,這次沈家石確實有點動心。但他退休工資每月只有800多塊,小兒子還在杭州念大學,家裏的開銷實在太大。所以仍然有些猶豫。何音見此很爽快開口:“這樣吧,沒有現錢,我們給你先墊上,這次虧了算我們的,賺了歸你。”
有何音墊錢,自己又沒有風險,何樂而不為呢? 就這樣,沈家石正式加盟“海恩特”,成了該公司海寧代理商。
如法炮製,圓圈越畫越大
買了碼單,接下去就是焦急的等待。3個月一過,沈家石還真的拿到了海恩特的返還款。“不但拿到了産品,還賺到了一筆,這等好事如今到哪去尋。”這消息就如同長了翅膀在小鎮上到處飛。
為了做大這塊甜美的“蛋糕”,沈家石不顧自己年老體弱,四處上門游説,如何音般的演示,沈家石不厭其煩地做了許多許多遍,“人家老師都做了,還有那麼有名的報紙總不會講假話吧。” 於是,越來越多的人成了沈家石的同盟軍,義無反顧地跳入了海恩特畫好的“圈”裏。
從剛開始的上門游説,到後來的“顧客”盈門,沈家石的生意越做越紅火。
2000年3月以後,海恩特每份碼單的金額提高到了508元,但公司的回報仍維持在原位未動,這舉動非但沒能引起沈家石等人的警覺,反被他們誤傳為,“總部的生意火了,加盟的人多了,自然要限制。”這一來,反倒刺激了傳銷活動,來找沈家石強烈要求“入夥”的人迅猛發展。
2000年的春節,沈家石的外甥來作客,正巧有幾個客戶在購買碼單,外甥帶着疑惑問:“舅舅,滿3個月能收到的返還款要遠遠超過本金,還能得到一份産品,天底下哪有這麼好的事?”“風險總是有的,我自己也買了很多份,即使舅舅是騙子,也不會騙自己的親外甥吧。”一番話推心置腹,讓外甥也以最快的速度入了夥。為了抓住這一難得的賺錢機會,外甥前前後後投入資金2萬多元。勸別人買,沈家石很“熱情”,自己買也“鐵了心”,他不僅將自家所有的積蓄全變成了碼單,還把公司的返還款和代理費統統投入。難怪連他的大兒子也對父親的傳銷生意充滿了信心,不但掏空了自己的口袋,還從朋友處借了6萬元。
圈圈收口,眾人血本無歸
2000年5月,因涉嫌集資詐騙,廣東海恩特有限責任公司在福建、安徽等地的一些非法傳銷活動己被取締,當地警方正在全力偵查。
5月中旬,海寧市公安局經偵大隊獲悉:長安、(石加夾)石等鄉鎮也有海恩特的傳銷活動,而且還在蔓延,遂與中國人民銀行海寧支行、海寧市工商局開展聯合調查,併發現了沈家石就是海恩特公司的海寧代理。
5月15日,經偵大隊民警前往長安鎮,告知沈家石懸崖勒馬。此時,做著發財好夢的沈家石才發現自己中了海恩特的圈套,但為時己晚,因為就在前一天,他剛交付一大筆購買碼單的現款,共75萬元。
情況十萬火急,經偵大隊民警帶着沈家石連夜趕往余杭。好不容易找到何音的同夥柳銀娣,好在現款還未來得及送交公司。
沈家石此番醒悟已太遲了。就在這半年多時間裏,沈家石已發展了多人為下屬代理點,非法經營額高達613萬元,海寧長安、(石加夾)石等地,先後有400多人購買了海恩特的碼單,造成了購買群眾350余萬元錢款無法追回的嚴重後果。
5月17日,廣東海恩特被查封的消息傳到長安。公司賠了,泡泡破了,被“套車”的人一下落入了無底的深淵。來沈家索要欠款的客戶,都快踏破了他家的門檻。購買碼單的人中大多數是下崗工人和退休老人,眼見着自己血汗錢付之東流,如同被挖去了心尖。
長安鎮是呆不下去了,沈家石攜一家老小流落他鄉。悄悄告別了居住了60多年的老屋,一家人躲到了杭州三里亭的一齣租房裏。害人害己,殃及家人。幾個月後,為了逃避法律追究,沈家石一人又跑到溫州,在一親戚家開的飯店裏洗碗、打雜。
2001年2月2日,海寧警方在其打工的飯店中將其抓捕歸案。3月2日,沈家石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逮捕,8月16日海寧市人民法院一審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沈家石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5萬元。沈家石不服,向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於日前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盧晶 何秀蘭 徐嫣嫣)(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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