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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保費不宜過多。為什麼這麼説呢,因為家庭經濟狀況是孩子投保的唯一依據,父母疼愛自己的孩子,給孩子準備一些保障應該得到鼓勵,但不應超過現實的承受力。每年為孩子投保的保費以不超過家長的為宜,如果一時籌措不開,記住一點,就以大人的為主。
少兒險交費期應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所以交費期不宜過長。等孩子長大成人之後,讓他自己選擇合適的保險投保。有一點可以考慮,少兒險的保障期儘量長一些。使父母的恩情澤被孩子終生,即可以時時讓孩子感受天倫之愛。
在具體的險種中,應該以保障型與投資回報型的相互配合。父母牽掛的往往是孩子的健康、疾病、意外傷害會給一個家庭帶來很大的被動,所以住院、醫療方面的保障必不可少。此外,為了孩子能得到順利成長,教育金和兼顧養老金類型的險種應做為重點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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