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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去年的醫藥費總額為基數,今年本市將醫藥費增長控制指標定為10%,其中藥品收入增長控制指標為9%——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逐步深入的背景下,北京市決定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繼續實行醫藥費的“總量控制,結構調整”,以期控制老百姓最為關注的看病費用問題。
自1997年開始逐步實行“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改革以來,北京市的“總控”改革已歷時4年,“總控”指標由最初的20%到2000年的13%,醫藥費總量平均增幅由改革前的33%降至2000年的12%。改革囊括了北京地區近600家醫院,平均每年醫藥費少增長14億元,4年共為社會減輕負擔約50億元。
據了解,10%的控制指標以每門診人次費用、每住院床日費用這兩項指標作為主要控制指標;醫療機構所承擔的公費醫療享受人員醫藥費實際支出總額增幅亦控制在10%以內。在總量控制幅度內,北京市今年在降低藥品價格和部分大型檢查治療收費標準的基礎上,將對技術勞務性收費進行適當調整。市衛生局要求各醫院在繼續實施“總控”改革的同時,加強對醫療收費的監督管理,特別要加大收費透明度,要求全市各級各類醫院對門、急診患者必須提供藥品收費清單,對住院患者提供全部住院醫藥費用清單。(通訊員白瑩)(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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