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近日強調,要嚴格規範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發放制度。捐助應當是自願和無償的,禁止強行攤派或變相攤派。
民政部在關於進一步開展經常性社會捐助活動的意見中強調,開展社會捐助活動要堅持經常性捐助為主、集中性捐助為輔的原則。經常性社會捐助接收工作站接收捐助款物後,要向捐助者出具合法、有效的憑證,將捐助款物登記造冊,妥善保管。對捐助款物的發放,鄉鎮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合理確定救助對象,切實把捐助款物發放到貧困戶和災民手中,分配情況要及時張榜公佈,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各級民政部門要會同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捐助款物的使用和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李術峰/翟偉)(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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