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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將試行人才租賃制度,這是全省人事局長會議上傳出的消息。
人才租賃是目前國際上流行人力資源管理的新模式,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通過人才服務機構租借人才的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也是一種全面的高層次的人才代理服務。作為人才資源市場化配置的一種探索性實現形式,人才租賃是以明晰人才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為前提,由人才服務機構與用人單位和派遣人員分別簽訂人才租賃協議、人才派遣合同,以規範三方面在租賃期間的權利和義務。在租賃期間,用人單位與租賃人員不發生人事隸屬關係。
省人事廳廳長譚璋球昨天在會上指出,這種模式目前不僅在國外很流行,江蘇、浙江、上海等地也已普遍採用,它可以解決用人單位和人才間的信息不對稱,避免招聘會上的競相壓價和人才流失,是非常有創意的做法。
譚璋球建議,廣東有條件的地方可結合當地實際試行人才租賃制度,其要素有三:一是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體系,開展人才測評業務。對個人的知識、能力、興趣、性格、價值觀等進行全面測試,並評鑒他們的知識水平、能力傾向、工作技能、個性特徵和發展潛力,給出結論,以供參考使用;二是出租方要界定人才等級,按照高、中、低不同層次,根據不同的課題、項目和人才等級,實施不同期限和要求的租賃方式;三是出租方應與人才簽訂勞動合同,同時與用人單位簽訂租賃合同。承租方對人才擁有使用權,負責使用並提供薪金、福利待遇及租金。
據了解,2001年開始開展人才租賃業務的“廣州南方人才資源租賃中心”,是廣州市目前唯一和最早正式取得開展這項業務許可的企業。記者從該中心獲悉,目前該中心的業務量達到2000萬元。人才租賃業務帶來的鉅額利潤,估計將吸引更多企業加入這一行列。(記者王琳,通訊員岳向前 金羊網-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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