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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北京市人事局辦公室副主任陳岩介紹,為保證北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對高校畢業生的需求,繼續做好引進非北京生源畢業生的工作,2003年我市將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在規定院校範圍內重點引進緊缺專業、高素質、高學歷的優秀畢業生,北京市人事局近日下發了《關於北京市2003年接收普通高等學校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就其中的一些問題,陳岩主任向記者進行了詳細的介紹。
非北京生源接收條件為:
(一)各用人單位應在規定院校和市人事局確定的緊缺專業目錄範圍內,引進本科學歷應屆畢業生。所招收的非北京生源必須在北京市所緊缺的23類專業人才之列。
(二)關於所接受非北京生源的畢業院校範圍應在所規定的281所院校(北京49所)中選擇。
(三)學歷應為本科以上畢業生。其中研究生、雙學士和獲得省部級榮譽稱號的畢業生仍可不受專業限制被引進北京。
(四)接收非外語專業畢業生,其英語水平最低應通過國家四級水平考試(其他語種暫不作規定);對於體育及藝術類畢業生的英語水平暫不作規定。
(五)畢業生學習成績優良。一般院校畢業生不允許有補考,重點院校畢業生允許有兩門補考。
(六)應聘到機關工作畢業生,必須持有公務員錄用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書。
審批時間為:
2003年非北京生源畢業生進京就業審批時間為,春季畢業生從2月1日開始,暑期畢業生從4月1日開始,截止時間為7月31日。由主管部門向市人事局報送材料,5個工作日後,領取審批結果。
一些具體問題解決方法為:
被接收的非北京生源高校畢業生應當按照戶籍管理規定落戶;接收單位沒有集體戶口,又無法在其他地方落戶的,可以在北京市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落集體戶口。
對於家庭有實際困難畢業生的進京審批辦法,仍按照《關於接收家庭有實際困難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發[2000]6號)執行。(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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