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有關部門昨天將該市近200部運行時間超過15年的住宅樓帶病電梯正式確定為“必須報廢電梯”。
北京市電梯沒有用“使用壽命”約束質量的情況,已隨著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聯合製定的住宅電梯使用年限規定的正式出臺而畫上了句號。
按照這一規定,北京市建築物僅設一部電梯、使用時間達到15年(有備用梯達到18年)的,屬於國家明令停止生産;但運行時間仍超過15年的,設備已經過3次大修、存在嚴重缺陷及其它無法保證安全運行基本條件的電梯,均屬“報廢電梯”;對已達到報廢年限、但經電梯檢測機構技術鑒定後確認質量可靠、可以繼續使用的電梯,檢測週期縮短為6個月。(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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