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節將至,山西省消費者協會日前發出了今年第8號消費警示:“兩節”消費警惕促銷陷阱。
在警示中,山西省消費者協會列舉了7種消費陷阱。
陷阱一是假打折,價格明降暗升。個別商場在出售打折商品時,還標出“售出商品,概不退換”。另外,特賣場成為少數商場銷售劣質商品的保護區,在這些區域因商品特賣,消費者的知情權、退、換權被剝奪。
陷阱二是購物返券,誘導消費者循環購物。購物返券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買xx元送xx元的券;另一種形式是買xx元送xx元的券,但是送券必須付出與代幣券券面金額等值的現金才能使用。如買100元送20元券,必須再貼20元以上的現金購買40元以上的商品。這是人為設置附加條件,誤導消費者進行循環滾動式購買。
陷阱三是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
陷阱四是“買一送一”實為搭售。其價格與兩個單品價格相差不多,不依法標明所送商品的價格、質地的情況也十分嚴重。
陷阱五是價格標籤內容模糊。
陷阱六是設立“最終解釋權”作為規避責任的擋箭牌。
陷阱七是免費服務不可信。笑臉請人、怒臉送人已成為一些開設免費服務項目的商家的迎賓方式。(記者 李闊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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