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記者今天從北京市園林局獲悉,《北京市公園條例》將於2003年1月1日起實施,這是首都第一部公園管理法規。
條例規定,今後新建、擴建和改建公園,竣工後應由園林、規劃、建設等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公園的綠地面積比例應不少於陸地面積的65%;歷史名園內禁止建設大型游樂設施,到今年12月底之前,北京市市屬的十大公園要全部完成大型游樂設施的拆除;按照規定,公園內除老年人、殘疾人、兒童等特殊人群的手搖輪椅車等車輛之外,其他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公園;此外,大中型公園的出入口周圍50米內禁止設置商業攤點。 (念紅梅 劉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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