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根據最新出臺的一項制度,今後各類職業學校的學生在畢業的時候,不僅可以獲得畢業證書,同時還可以通過考試,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經國務院批准,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人事部近日聯合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動職業學校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的意見》。按照這個意見,我國將在職業學校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職業學校畢業生參加職業資格考核鑒定的具體辦法將由各地的勞動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門聯合製定。各地的職業技能鑒定機構由勞動保障部門選擇具備條件的職業學校建立。職業學校畢業生申請職業技能鑒定和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考試,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規範的職業名稱和職業資格類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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