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稅局傳來消息説,地稅部門劃定了高收入人群的年度報稅期限,按照地稅局的有關規定,該市四類高收入者必須在明年前三個月內填寫“本年度收入申報表”,並到支付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本年度的各項收入。如果逾期沒有報稅,將按照稅收徵管法的有關規定對其予以處罰。
據天津青年報引述地稅部門有關人員的介紹,在對高收入者徵收個人所得稅時,實行由支付單位扣繳和個人申報相結合的徵收方法,即支付單位每月在扣繳稅款後逐人向地稅分局辦理申報;個人在本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填寫“本年度收入申報表”,並到支付單位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本年度的各項收入。
另據了解,天津市近期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將不做調整。本市的個人所得稅起徵點年初就已經由國家規定的800元提高到目前的960元。為此,地稅局的一位官員解釋説,這是由於天津市的人均收入近年來有了很大的提高,提高起徵點符合收入增加的趨勢。(劉連松 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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