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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從2003年10月30日起,廣東 將全面禁止生産、銷售、使用任何含磷洗滌劑的産品。目前,廣東省技術監督局、環保局、工商局、經貿委正在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廣州市環保局的檢測數據顯示,經過多年來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廣州市區工業廢水排放量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呈現下降趨勢,但生活污水持續增長,已成為主要的污染源,並破壞了工業廢水的治理成效。目前廣州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建設滯後,19條市區河涌基本上變成了城市污水的納污通道。珠江廣州河段總磷超標1.4倍。
由廣東省、廣州市的政協委員組成的城市污水調查組通過調查表明,含磷洗滌劑已是廣州城市污染的重要元兇,天津、遼寧、山東、河北、安徽等地都很重視這一問題,已先後禁止在部分地區生産和銷售含磷洗滌劑,以控制環境污染。廣州作為數百萬人口的大城市,洗滌劑的消耗量十分驚人,雖然市政府已加大投入加快污水處理廠的建設,但遠未能完全解決城市污水污染問題。調查組建議廣州市禁止含磷洗滌劑的生産和銷售,控制水源污染。
今年8月底,廣東省環保局明確作出規定:為減輕磷污染對飲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質的損害,防治江河及近岸海域水體的富營養化,從2003年10月30日起,全省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含磷洗滌劑。
據介紹,含磷洗滌劑主要産品是合成洗衣粉。與無磷洗滌劑相比,含磷洗滌劑由於生産成本低,去污效果好,因而在國內有較大市場。(郭瑩玉 李廣軍 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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