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為更好地吸引外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來深圳服務和投資,從11月起,深圳市將正式施行《關於為外國籍高層次人才和投資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實施辦法》。
根據規定,深圳將為滿足一定條件的七類外國籍人士及其配偶和不滿18周歲的子女,提供入境和居留便利。對需要多次臨時入境的,可以辦理2至5年多次入境、每次停留不超過1年的訪問類簽證。需要長期在深圳工作並長期居留的,可以辦理2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工作類簽證。持旅游類簽證、訪問類簽證以及學習類簽證入境的外國籍人士,可根據實際需要將所持簽證變更為工作類簽證,並可辦理2至5年有效的外國人居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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