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機場商品價格終於下調 罐裝可樂3元一個

醫學專家提醒:老年人扭秧歌要適度

北京購房契稅再降 個人購買普通住宅為1.5%

11月1日起九寨黃龍旅游線路試行單向通行

廣東規範房産市場 仲介提供虛假信息要受罰

北京上海廣州三城市人才待遇水平之比較

中國移動停止手機國際短信業務

全國住宅用戶滿意度測評活動啟動

江蘇省推廣結婚頒證儀式

從數字感受中國人的小康生活

贍養老人 義不容辭

兒童內衣:穿着放心 縮水嚴重

香港人戶平均居住面積僅42平方米

濟南:放心早餐工程正式啟動

上海:改變傳統心理 個性化首飾受青睞

北京市民可當榮譽警察

保障群眾用藥安全 河北打擊“喬裝藥”

機票漲價 旅行社國內游團費有所上漲

六成學生不知父母生日 孝順父母也是德育教育

不湊黃金周熱鬧 潮汕人節日加班節後出游

廣東:使用假學歷至少罰一萬

國內航班機票10日起漲價 明折明扣仍可繼續

調查顯示中國城鎮居民仍缺乏艾滋病預防知識

走進興凱湖

生活用水何時恢復

悠長假期:折射管理者和游客素質令人堪憂

我國只有17%人口健康意識較強

節日印象:城市應急系統築起生活“保護網”

長假過後謹防“假日綜合症”

為環保 廣東將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


《禁止使用童工規定》16日頒佈



  為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國務院令第364號公佈了《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今天,新華社受權全文播發這一規定。

  根據規定,包括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內的用人單位,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也就是童工;同時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禁止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開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義務保障其不被用人單位非法招用,用人單位在招用人員時也須核查被招用人員的身份證,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公安、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衞生等行政部門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負有相關義務。

  凡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從重處罰;用人單位在規定期限內仍不改正的,將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並吊銷營業執照或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單位或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周歲的童工,或造成童工死亡或嚴重傷殘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保障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等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也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規定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1991年4月15日國務院發佈的《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同時廢止。(新華社)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