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教育部門要求,全市各類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配備法制副校長應達到100%,以充分發揮其在學校及周邊治安管理、法制宣傳教育、預防青少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法制副校長的職責是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堵塞違法犯罪漏洞,最大限度減少治安問題,降低學生的違法犯罪率,協助學校加強安全防範工作,做好防火、防盜、防暴、防破壞、防突發性災害事故等。
據悉,目前,全市中小學聘任法制副校長比例已分別達到98%和60%。但受各種因素影響,一些學校仍對選聘法制副校長沒有引起足夠重視。哈爾濱市教育部門最近召開現場會,要求還沒有選聘法制副校長的中小學,要儘快配齊。(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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