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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消息:記者29日從公安部獲悉,經公安部批准,上海從9月1日起試行公民按需申領護照工作。
試行按需申領護照後的上海市民,原則上只要憑身份證或戶口簿即可到公安機關領取護照。 這項改革措施是2002年公安部出入境改革措施中的一項,此前廣東的中山、遼寧省撫順市、山東淄博市、海南琼海市也已經進行了公民按需申領護照的試點。
據了解,上海實行公民按需申領護照工作後,對少數重要部門、重點崗位和涉密人員的出入境仍實行審批發證的管理方式。
科技手段支持按需申領
此次試行按需申領護照,公安機關還加大了科技投入,確保申領工作的簡化和完善。
在借鑒廣東中山、遼寧撫順等其他試點城市成功經驗的基礎上,上海市公安機關在此次按需申領護照工作中加大了科技方面的投入,建立完善“法定不準出境人員通報備案制度”和“特定身份人員出國管理機制”,並使這些人員的信息與上海市的“人口信息系統”實現計算機聯網,這樣既維護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又使公民的出國手續得到最大程度的簡化。
新聞背景:我國公民因私出國逐漸放寬
隨着我國經濟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我國公民因私出國的管理工作在不斷簡化和放寬,一共經歷了三個重要階段。
第一階段是嚴格限制階段,從建國初期到1978年,平均每年只有7000人次被批准因私出國。
第二階段是從1979年到1985年,我國公民因私出國手續逐漸放寬並簡化,7年間共批准公民因私出國35萬人次,平均每年增加到了5萬人次。
第三階段,1986年我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出臺,從此我國公民因私出國管理工作也進入了依法管理階段,並有一系列改革措施在這個階段出臺。 1992年,為方便公民按需要及時再出境,取消再次出境登記卡。 1996年,取消歸僑、僑眷和老人、兒童出國探親境外邀請材料。 2000年,允許公民憑個人外匯存款證明辦理護照。 2002年,全面取消公民出國境申請提交境外邀請函, 簽發護照同時附發出境登記卡。 據了解,從1986年到2001年平均每年有113萬人次獲准因私出國,僅去年一年就有308萬人次。而目前正在全國部分城市試行的按需申領護照工作,將進一步簡化和放寬我國公民的因私出國管理工作。(陳雷 張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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