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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深圳約有70名就讀大專以上學校的殘疾人將獲得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學雜費補助。對殘疾人上大學給予補助,是近日出臺的《深圳市殘疾人特殊困難救濟補助辦法》中規定的。
該《辦法》明確規定:本市殘疾學生通過高等教育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試被錄取進入高等院校後,支付學雜費有困難的,在校期間可申請學雜費補助,補助標準為大專每學年3000元,本科每學年4000元,研究生每學年5000元。
《辦法》還規定:具有深圳市常住戶籍並持有殘疾人證的重度殘疾人,可申請困難定期補助,每年申請一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享有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並持有殘疾人證的戶籍殘疾人,可申請醫療康復費補助,每半年申請一次,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同時還規定具有該市常住戶籍並持有殘疾人證的殘疾人,年度內可一次性申請5種臨時困難補助:一、子女就讀中、小學校或特殊教育學校,無法繳交學雜費的;二、安裝假肢、矯形器,實施肢殘手術等無法支付費用的;三、住房臨時困難的;四、突發重病住院或罕見病症住院治療,重度精神殘疾人長期住院治療等,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五、發生火災、水災、交通事故、房屋倒塌等重大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經濟困難的。其中,第一項至第三項臨時困難補助標準為1000元,個別特別困難者可補助至3000元;第四項臨時困難補助標準為2000元,個別特別困難者可補助至3000元;第五項臨時困難補助標準為3000元。(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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