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日前,廣東有關部門對當地《物業管理條例》進行了修改,對物業管理中爭議較多、容易引起糾紛的收費與服務不對等、多頭收費、重復收費等問題做出新的規定,並於近日起開始徵求各方面意見,計劃年內實施。
修改後的條例明確指出,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標準要“公平、公開、合理以及與物業管理服務水平相適應”,不能只收費不服務或是收費數額與服務內容不符,必須要做到由市場定價,合同約定、政府指導的原則。對物業管理服務費應實行綜合計價,決不允許多頭收費、重復收費,並且要在合同中對此明確約定。
另外,新的條例還規定,過去的由開發商繳納的物業維修基金將由業主繳納,繳費的標準按照每個月不少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百分之二十執行,到達一定比例後可暫停收取。 在對空置物業的服務費收取問題上,新條例規定,由於空置物業的各項服務費用以及維修基金並未因空置而減少,因此原先的減半收取的規定取消,今後要全額收取空置物業的各項費用。(肖文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