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 :記者日前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從8月5日起,廣州市開始試行《廣州市社會工傷保險工傷康復管理試行辦法》,這是我國首個對工傷康復所作的專門規定。
辦法規定,參加廣州市社會工傷保險的企事業單位職工,今後凡是因工傷以及職業病致殘或造成身體功能障礙,在傷病情相對穩定或工傷醫療期滿後,需要進行必要的康復檢查、或者具有康復價值可以進行康復治療的,都享有工傷康復的權利。
辦法要求,工傷職工在傷病情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經確認具有康復價值的,應立即轉由工傷康復機構進行醫療康復,以盡可能恢復身體功能。需要職業康復的,則由專門機構根據康復對象的個人願望以及體能指標等實際情況,提供就職前身體等方面的技巧訓練、就業輔導和職業環境改良等職業康復服務。
據介紹,在廣州,工傷職工在工傷康復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將保持不變。醫療康復期限最短為30天,最長不能超過2年;職業康復期最長則不能超過90天。
據了解,廣州市還成立了專門的工傷康復醫院負責工傷康復治療服務工作。關閉破産企業的老工傷職工也納入康復範圍。此前,人們普遍只注重工傷治療不重視康復。職工的治療效果不穩定,往往拿了工傷補償金就走人,給社會帶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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