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從7月1日開始,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正式向具有海口市戶籍,在生活、醫療、就業、入學、住房等方面有困難而自身又無力解決的居民,伸出了援助之手。
據《海南日報》報道,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援助具體對象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於本市當年低保標準,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需要提供生活照料的特困居民;因貧困而無錢就醫需要救急救危的特困居民;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的適齡少年兒童;無房或現住危房,以及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5平方米以下、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夫妻雙下崗,或一家中有3人未就業的特困居民;需要法律援助的特困居民。
這個中心還制訂了具體的援助辦法。生活困難援助主要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本市當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將給予差額補助;對於享受低保待遇後仍出現困難,和因不符合低保政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給予定期或臨時生活困難救濟。此外,援助中心將為一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務。
住房困難援助:由政府&&,把部分爛尾樓改建為福利解困房,採取廉價出售、以地換房、以房換房的辦法,逐步解決特困居民的住房難問題。
就學困難援助:為特困居民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全免學雜費,課本費從援助經費中解決;高中以上教育階段的,由特困居民子女本人申請,經教育部門批准給予適當補助。
醫療困難援助:重點是救急救危,採取社會濟、政府補、重點幫的辦法解決特困居民的醫療難問題。社區衞生服務站對特困居民就醫免收掛號費,並設立居民家庭健康檔案,為特困居民提供基本醫療保障;市屬醫院開設特困居民門診服務窗口,特困居民住院治療的,床位費、治療費都將按50%收取,藥品費則按成本價收取。
就業困難援助:組織未就業人員進行勞動技能培訓,大力開發適合特困居民的就業崗位,積極拓寬社區服務內容,提供更多的社區服務就業崗位,對於接收安置特困居民就業的企業實行政策扶持。
據了解,特困居民提出申請後,各社區的服務小組將對申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初審,逐戶調查核實,並在社區張榜公佈,接受群眾評議後,報服務站及區中心進行核查與審核,最後由市中心進行審批,並作出計劃安排。(新華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