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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隨着新版港澳通行證的使用,6項旨在簡化手續、放寬限制的改革措施在北京同時出臺。
這六項措施是:一、為在外省(市)工作的北京市居民,辦理期限為3個月以下赴港澳商務簽注。赴港澳商務簽注可以在戶口所在地申請,也可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申請。以前這種情況只能在工作地申請。二、在同一年度內,再次申請赴港澳商務簽注的只須提交派遣函和申請表。過去無論哪次申請都要提交全套手續。三、為定居國外的在京工作和生活的中國公民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同時增加辦理赴港澳探親和旅游簽注的業務。四、同一年度內再次申請探親簽注的,免交重復的材料。3年內探望在港澳定居同一親屬的,免交親屬證明。探望配偶的增加了3個月多次簽注。取消年度內赴港澳探親次數的限制和被探望人在港澳居住一年以上的限制。五、申請人不滿14周歲或因疾病等特殊原因可委託他人持親屬關係證明代辦。六、在港澳地區學習、就業及就業者配偶等簽注在港澳期間簽注有效期屆滿時,可在原受理機關或深圳、珠海兩市公安出入境簽證辦事處申請續辦。(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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