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月1日起,蔬菜生産企業生産的蔬菜,必須按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佈的《蔬菜安全衞生要求》標準組織生産,否則將不能上市並受到處罰,這是質監部門為推進本市食品放心工程,加大對食品生産源頭的整治規範力度而推出的一項新舉措。
《蔬菜安全衞生要求》規定了蔬菜中重金屬及有害物質的限量;蔬菜中農藥最大殘留量限量;蔬菜生産中禁止使用的農藥,蔬菜中硝酸鹽的最高限量;即食蔬菜中大腸菌群限量 。如:汞的含量每公斤不得超過0.01毫克;鉛的含量不得超過0.2毫克;蔬菜中農藥殘留量馬拉硫磷不得檢出,六六六每公斤蔬菜不得超過0.2毫克,滴滴涕不得超過0.1毫克;特別是涕來威、克百威、甲胺磷、對硫磷(1605)、氧化樂果、砒霜等41種農藥禁止在蔬菜上使用。此外,標準還對蔬菜在包裝、標籤標誌、運輸、貯存等方面也做了明文規定,要求規定蔬菜在包裝中要擺放整齊、美觀。(北京晚報/記者楊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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