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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殘疾兒童發現一個、報告一個,以便在最佳時期使他們得到干預和康復,盡可能讓殘疾對兒童的傷害減少到最小的程度。這項殘疾兒童報告制度即將在深圳全面推行。
前不久,在國內專家的主持下,深圳市率先在國內成功地進行了“深圳市0~7歲兒童殘疾普查”工作,對該市0~7歲適齡兒童77015人進行了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等6方面殘疾的調查,普查人數為適齡兒童的99.2%,其中共查出6類殘疾兒童398人。
調查顯示,深圳以兒童孤獨症為代表的兒童精神殘疾障礙明顯高於以往和其他地區,孤獨症為主的精神殘疾發現率達到1.32%,遠遠高於全國0.025%的數據。根據調查數據推算,深圳今後聽力殘疾每年凈增約24人,智力殘疾每年凈增約39人,言語殘疾每年凈增約35人,肢體殘疾每年凈增約24人,精神殘疾每年凈增約17人。
殘疾兒童的康復進行越早效果越理想,深圳市實行殘疾兒童報告制度,就是讓每一個醫生肩負起對殘疾兒童早期發現的責任,讓專門的康復機構及時掌握殘疾兒童的發生狀況,以便對每一個殘疾兒童進行早期干預,讓他們最大限度地接受康復治療。(李南玲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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