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廈門大學200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日前首次向社會和考生公佈。與往年不同的是,在這份福建省首份高招章程中,不僅有考生關注的總體招生計劃,還有過去不為考生和家長所知的《錄取規則》和《招生細則》。
據了解,今年招生工作的這一新舉措,緣於教育部近期向全國高校提出的一項新要求:所有招生高校向社會公佈的《招生章程》中,必須包括《招生細則》和《錄取規則》等關鍵內容。業內人士指出,以往考生通過學校的宣傳及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材料所了解的,諸如學校性質、招生人數、專業設置等,都是“淺層面”的信息。而此次教育部規定高校必須讓考生獲知的錄取規則和安排專業原則等,則是“深層信息”。其中,《錄取規則》內容包括:學生所報專業的相關科目成績要求、外語語種要求、口試要求、體檢要求以及對加分和降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對非第一志願錄取的考生的分數級差等等。因此,向考生和家長公佈招生章程的錄取規則將從最大程度上杜絕暗箱操作,加強社會監督,規範招生的秩序。
有關人士認為,從“加大高校招生自主權”這一既定的招生改革大方向來看,高校首次向社會公佈招生章程,實際上是在為最終實現這一改革方向發展。而《招生細則》的“透明”,不僅有助於規範招生秩序,實現高考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也對高校科學制訂人才鑒別、選拔和培養標準提出了更高要求。這一要求,與高校最終實現“自主招生”的要求是一脈相承的。因為只有高校真正具有了以“不拘一格、科學選材”為核心的自主組織招生的能力和條件,教育主管部門才能真正放手。(葉琦 新華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