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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有關部門了解到,福建省自從1998年開展“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以來,至今已經救助貧困母親1565戶,惠及人口6127人。受助的貧困母親,救助一年以上的家庭已有71%實現脫貧。
“幸福工程--救助貧困母親行動”是一項社會慈善事業,主要任務是喚起全社會對貧困母親的關注,增強貧困母親自身脫貧的能力,扶助貧困母親治窮、治愚、治病。據了解,“幸福工程”在福建省實施以來,以其回報母愛深厚的情感內涵和鮮明的特色,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參與。從1998年第一批450戶貧困母親受助,至2001年底,全省共在27個縣、市、區建立108個項目點,共投入資金419.8萬元。
據了解,“幸福工程”的救助辦法是以縣(區)為單位建立縣(區)、鄉(街道)項目點,救助對象為項目戶。為每戶提供無息貸款1000-3000元,用於發展生産,時間為1-2年,到期必須按時返還,回收資金將投入救助其他貧困母親。
福建省今年“幸福工程”的主題是“為救助貧困母親,捐獻一日工資”。福建省在《為了貧困母親的明天--全社會都來關心貧困母親》的倡議書中號召社會各界各盡所能,出錢捐物,傳授技術,為貧困母親辦實事;幹部職工捐出一日工資;各單位將救助行動與扶貧開發緊密結合,幫助貧困母親早日脫貧。(記者 杜斌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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