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我國將全面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並積極推行集體協商與集體合同制度,從源頭上規範各類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
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個人簽訂的用工合同。加強勞動合同管理,要求所有企業與職工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目前我國通過簽定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有1億多人,勞動合同覆蓋面達到95%,但個體、私營企業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比例只有一半。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司司長祝晏君説:“下一步將在兩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個體、私營比例不高,我們將加強監督檢查;二是國有企業對合同管理不完善,不能進行動態管理,我們將採取措施糾正。”
此外,按照我國《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工會和企業可以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保險福利、勞動安全等內容,通過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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