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消息:記者從衛生部了解到,衛生部近日公佈了《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把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危害因素分為十大類。
這十大類職業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塵類、放射性物質類(電離輻射)、化學物質類、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導致職業性皮膚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導致職業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職業性腫瘤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其他職業病危害因素。在每一項分類中都列舉了可能産生的職業病以及具體行業。粉塵類危害因素所引起的塵肺,在去年職業病新發病總數中,已佔79.5%。我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實施由專人負責的職業病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必須定期對工作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檢測、評價結果定期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向勞動者公佈。發現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時,用人單位應當立即採取相應治理措施,仍然達不到標準的,必須停止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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