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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副局長滕佳材近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在一季度消費者申訴舉報中,與手機相關的一些問題最為突出。
據滕佳材介紹,一些生産銷售手機商和維修商利用消費者對手機“三包”的有關規定還不熟悉的實際情況,為手機“三包”設置障礙。比如,對消費者購買的手機不開具有效發票,扣留隨機的保修卡,不出具維修憑證,7天內出現質量問題收取折舊費,修理者不按規定填寫維修記錄,修理時間超過7日不提供備用機或提供備用機收取押金等等。
滕佳材説,還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手機發送中獎虛假短信息。一季度,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指揮中心不斷接到消費者投訴,一些不法分子打著一些大公司的幌子,給手機消費者發送中獎通知短信息,稱公司開展手機用戶抽獎活動,手機用戶有幸獲得價值幾千元乃至幾萬元的獎品,通知用戶將個人所得稅或郵寄費幾百至幾千元匯到指定帳戶,並到指定城市領取獎品,以此來騙取錢財。北京、浙江、福建等地都收到了大量這樣的申訴。
滕佳材介紹説,電信重組後,由於銜接工作跟不上也引發了一些侵權問題。由於電信公司之間競爭,使用兩個公司手機的消費者之間手機不能互通。一些大企業將小的尋呼臺兼併,由於未及時制訂改頻措施,或未及時通知到用戶,導致一些用戶無法接到尋呼信號;兼併企業不履行原尋呼臺對用戶的服務承諾,對消費者退費改頻的要求無理拒絕等。(張建平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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